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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的病虫害防治有哪些原则?

来源:www.muyeseed.com   时间:2022-11-25 08:33   点击:300  编辑:admin   手机版

一、中药材的病虫害防治有哪些原则?

中药材病虫害防治:中药材病虫害的防治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运用农业的、生物的、化学的、物理的方法及其他有效的生态手段,把病虫害的危害控制在经济阈值以下,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在中药材病虫害防治的各项措施的应用中,要做到既控制病虫的危害,又要不降低中药材的品质,避免农药残留及其他污染物对中药材的污染。应重点加强自然防治和生物防治为主的无污染新技术的研究。

如必须使用化学农药则应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品种,合理使用农药,把农药使用量压低到最低水平,使中药材及其加工品中的农药残留量低于FAO、WHO或我国规定的允许标准。

二、乌鲁木齐市城市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有效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根据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乌鲁木齐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管理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园林植物,是指公共绿地、行道、庭院、风景区的所有树木、花卉和草坪。

本办法所称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是指对严重影响园林植物生态和景观效益的病虫害所采取的直接、间接预防和除治措施。第四条 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各区(县)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业务上受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第五条 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第七条 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单位和个人负责对其经营管理的园林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的特性和传播规律组织实施统防统治。第八条 经营、管理园林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应按下列规定做好园林植物病虫害预防工作:

(一)不得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花卉进行育苗或造林;

(二)坚持适地适树,合理配置、选用抗病虫优良植物品种,提高抗病虫灾害的能力;

(三)加强抚育管理,及时清除已经感染病虫害的园林植物;

(四)发现园林植物危险性病虫害,及时向园林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第九条 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园林植物病虫害的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并接受技术指导。第十条 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园林植物病虫害测报点,对测报对象进行调查与监测,定期发布短、中期预报,并提出防治方案。第十一条 除治园林植物病虫害,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

(二)公园、游园、道路、渠道、水源地周围绿化带、绿地应使用高效、低毒和低残留化学农药。第十二条 发生爆发性或危险性园林植物病虫害时,市人民政府可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紧急除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需采用大规模飞机喷药防治时,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应提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事先通知防治区域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指导,保证人、畜安全。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严格执行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规定,预防和除治措施得产生了显著的生态和景观效益;

(二)预报病虫情及时准确,并提出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的合理化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效益显著的;

(三)在园林病虫害防治科学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或在生产实践中应用推广先进防治技术获得重大效益的;

(四)在园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显著成绩的。第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并可处1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一)未经检疫,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园林植物进行绿化、繁育、营销造成病虫害传播蔓延的;

(二)发生园林植物病虫害后,不按规定的期限和技术进行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病虫害蔓延的;

(三)隐瞒或者虚报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情况,致使园林植物病虫害蔓延成灾的。第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被责令限期除治者逾期不除治的,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代为除治,费用由被责令限期除治者承担。

代为除治园林植物病虫害的工作,不因被责令除治者申请复议或者起诉而停止执行。第十六条 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2年8月12日起施行。

三、校园里的绿色植物怎样养护和防止虫害

地被植物是城市绿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应用上已由常绿型走向多样化,由纯草坪转向观花型。由于地面覆盖植物的特点是属于成片的大面积栽培,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允许也不可能做到精细养护,只能以粗放管理为原则。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及部分城市的经验,介绍地被植物养护管理要点如下:

一、防止水土流失

栽植地的土壤须保持疏松、肥沃,排水一定要好。一般情况下,应每年检查一二次。暴雨过后要仔细查看有无冲刷损坏。对水土流失情况严重的地区,应立即采取措施,堵塞漏洞,否则流失之处会继续扩大,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

二、增加土壤肥力

地被植物生长期内,应根据各类植物的需要,及时补充肥力,尤其对一些观花地被植物更重要。常用的施肥方法有喷施法,方法简便,适合大面积使用,可在植物生长期进行,以增施稀薄的硫酸铵、尿素、过磷酸钙、氯化钾等无机肥为主。有时亦可在早春和秋末或植物休眠期前后,采用撒施方法,结合覆土进行,对植物越冬有利,而且可以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堆肥、饼肥、河泥及其他有机肥源。

三、抗旱浇水

地被植物一般情况下,均选取适应性强的抗旱品种,可不必浇水,但出现连续干旱无雨时,为防止地被植物严重受旱,应进行浇水。

四、病虫害防治 多数地被植物品种具有较强的抗病虫能力,但有时由于排水欠佳或施肥不当及其他原因,也会引起病虫害发生。大面积地被植物栽植,最容易发生的病害是立枯病,能使成片的地被枯萎,应采用喷药措施予以防治,阻止其蔓延扩大。其次是灰霉病、煤污病,亦应注意防治。

虫害最易发生的是蚜虫、造桥虫等,虫情发生后应喷药。由于地被植物种植面积大,防治方法应以预防为主。

五、防治空秃

在地被植物大面积栽培中,最怕出现空秃,尤其是成片的空秃发生后,很不雅观。因此。一旦出现,应立即检查原因,翻松土层。如果土质欠佳应换土,并进行补栽,恢复景观。

六、修剪平整

一般低矮类型品种不需要进行经常修剪,以粗放管理为主。但由于近年来,各地大量引入观花地被植物,少数带残花或者花茎高的,须在开花后适当压低,或者结合种子采收,适当修剪。

七、更新复苏

在地被植物养护管理中,常常由于各种不利因素,使成片的地被出现过早衰老。应根据不同情况,对表土进行刺孔,使根部土壤疏松透气,同时加强施肥浇水,有利于更新复苏。对一些观花类的多年生地被,则必须每隔五六年左右进行一次分根翻种,否则,也会引起自然衰退。在分株翻种时,应将衰老的植株及病株去除,选取健壮者重新栽种。

八、地被群落的调整

地被比其他植物栽培期长,但并非一次栽植后一成不变。除了有些品种具有自身更新能力外,一般均需要从观赏效果、覆盖效果等方面考虑,在必要时进行适当的调整。

注意花色协调,宜醒目。忌杂草。如在绿茵草地上适当布置种植一些观花地被,其色彩容易协调,例如低矮的紫花地丁、开白花的白三叶、开黄花的蒲公英。又如在道路或草坪边缘种上雪白的香雪球、太阳花,则更显得高雅、醒目和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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