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xP主题桌面弄,可以再我的电脑里面的背景加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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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简要说明有哪些要求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二、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1、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2、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3、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4、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5、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6、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三、如何准备外观专利要求的图片,简要说明
以下是参考网上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必须提交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同时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一式两份。
二、图片或照片的首页用《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表,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绘制。纸张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三、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四、图片的绘制
1绘制要求
①绘制应按照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
②绘图应使用制图工具和不易褪色的黑色墨水。彩色图片应采用着色牢固、不易褪色的颜料绘制。
③不得用蓝图、草图、油印件。
2.剖视图应标明剖视方向和在被剖视的图上的位置。
3.剖面线
剖面线间的距离应与剖视图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
4.比例
图片中各视图比例应一致。
5.尺寸
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细长物品除外),并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并应保证在该图形缩小到2/3(线性)时产品外观轮廓的各个细节仍能清楚可辨。
五、照片
照片的拍摄应按照正投影制作,轮廓应清晰,应避免强光、阴影、衬托物。
照片按照顺序粘贴在本表正面,若一张表格纸不够,可用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贴。
六、图片或照片中的文字
除了一些必不可少的标记外,例如A-A,1,2,3,……外,图中不得有文字。若图片或照片需要用文字说明的,应在简要说明中加以说明,并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七、立体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图片或者照片)
平面外观设计产品,一般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六面正投影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下面。
简要说明用来对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省略视图以及请求保护色彩等情况进行扼要的描述。
(1) 外观设计产品的前后、左右或者上下相同或对称的情况,注明省略的视图;
(2) 产品的状态是变化的情况,如折叠伞、活动玩具等;
(3) 产品的透明部分;
(4) 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四方连续等而无限定边界的情况,如花布、壁纸等;
(5) 采用省略画法的细长物品的长度;
(6) 用特殊材料制成的产品;
(7) 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
(8) 新开发的产品的使用方法、用途或者功能;
(9) 设计要点。
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