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花园赔偿标准
根据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
第六条地上建筑物补偿以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合法面积为准计算,构筑物按实计算。青苗补偿按征地时实际种植面积计算。
第七条未经批准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一般树木,按粮食类青苗补偿标准计算补偿费。
零星栽种的一般树木按实际补偿。
果园、茶园、桑园、苗圃、花园按当地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2至1.5倍计算补偿费。
对珍稀名贵树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园林赔偿标准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以树龄为标准。桂花是中国传统十大花卉之一,集绿化、美化、香化于一体的观赏与实用兼备的优良园林树种。浙江省2022年桂花树补偿标准是:
1、1-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
2、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36000元。
3、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80000元。
4、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
3. 拆迁花园赔偿
拆迁房屋面积计算方法如下:
房屋拆迁通常以房屋建筑面积多少作为补偿与安置依据。
根据深圳市161号令等法律法规,被拆迁房屋已经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的,按照房地产权利证书确定补偿面积;没有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房地产权利证书没有载明建筑面积,以及房屋以外的构筑物、其他附着物等,按照市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单位的测绘报告数据确定补偿面积。
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与测绘数据不一致的,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证)载明的建筑面积或房产管理部门确认的实际测量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补偿面积应当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4. 占地花卉赔偿标准
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是如何实施的
1、苗木移植具有季节性和专业化,征地以移裁为主的根据不同季节按“标准”的20%—40%予以补偿,征收按“标准”补偿。
2、如遇特殊要求(例:古树名木等)补偿,应由专业部门评估,评估不成,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载花木补偿标准不计算存活率,只补偿搬运及搬损费,一般按总出圃价的5%补偿。
4、在鲜花收购期,原则上应先收获后用地,并且不予补偿,如果急需用地,则应补偿产值损失;在其它季节只补偿投资成本。
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什么
1、苹果苗木2-4元/株(移栽费),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
(1)初果期9750-18200元/亩
(2)盛果期16900-29250元/亩
(3)衰果期14300-6500元/亩
2、樱桃苗木2-4元/株(移栽费),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
(1)初果期13000-19500元/亩
(2)盛果期18200-33800元/亩
(3)衰果期13650-5850元/亩
3、葡萄幼龄期1000-3000元/亩,树归原主
(1)初果期3600-7200元/亩
(2)盛果期9800-18000元/亩
(3)衰果期6000-3600元/亩
4、其他果树苗木 2-4元/株(移栽费),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
(1)初果期8450-16900元/亩
(2)盛果期14950-26000元/亩
(3)衰果期13650-5850元/亩
5、苗圃苗木4000-8000元/亩 苗木归原主
5. 征收花圃赔偿标准
根据土:地国家丶赔:偿规定的,在按当时花市场价格,综合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