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铁小常识有哪些?
吃含铁食物的同时不要喝浓茶或咖_。因茶、咖
啡中含有大量糅酸,能与铁生成不溶性的铁质沉
淀,从而会妨碍铁的吸收。
吃含铁食物的同时不要喝牛奶。因为牛奶中的钙
质会使铁质凝固,影响铁的吸收。乳类(尤其是
牛奶)中含铁最少,不能大量饮用,否则会降低
胃肠道内已有铁的含量。
多吃樱桃、猕猴桃、柠檬等维生素C含量高的食
物,或多饮果汁,因酸性环境有利于铁的吸收。
加强饮食护理,改正偏食、挑食和厌食的坏习
惯。食谱要广,适当多吃含铁较多、营养丰富的
食品,如:肉类、蛋类、鱼类、多种海产品(如
海带、紫菜),动物肝脏、荞麦、红薯等粗粮,
豆制品、蘑菇和黑木耳及多种新鲜果蔬。
二、用电的小常识有哪些?
14.要做到人走断电,停电断开关,触摸壳体用手背,维护检查要断电,断电要有明显断开点
三、考研小常识有哪些?
考研小常识
昨天说了跨校,今天说跨专业的问题。
以下同学适合报考本专业:
1. 对本专业比较满意,希望在专业道路上继续研究;
2. 对本专业知识掌握较好,专业课基础扎实;
3. 需要有研究生文凭,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学习新的专业知识;
以下同学适合跨专业:
1. 对本专业不感兴趣,希望通过读研改变求职方向;
2. 学习能力强,有信心通过复习拿下所跨专业的专业知识;
3. 资料收集整理能力强,能找到所跨专业的信息和资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专业名称听起来是一回事,真正进去读了可能会发现跟想象的完全不同。建议大家在选择的时候尽量打听好实际情况,看看你要考取的院校和专业,是不是让你实现你的理想和追求。你对这个专业以及以后可能从事的行业状态,是否有足够的了解。免得辛辛苦苦考上之后再来感叹研究生读得不值。
四、刑法基本小常识有哪些?
1、刑事案件中,哪些近亲属可以签订刑事委托合同近亲属的范围
父母、夫妻、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2、刑法中的基本原则
①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罚。
②平等适用刑罚原则。
即定罪平等、量刑平等、行刑平等。
③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罪刑均衡、罪刑相当。
3、重罪与轻罪的区别
以“三年”为准,三年以上为重罪,三年以下为轻罪。
4、刑事责任年龄如何分类
①不满14周岁,为完全无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
②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为相对责任年龄。
对任何过失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的,仅对法定的几种故意犯罪负刑事责任;
③16周岁以上,为完全责任年龄。应当负刑事责任。
5、已满14不满16周岁的人,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
该年龄段对任何过失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的,仅对法定的八种故意犯罪负刑事责任。
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
6、对于不满16周岁的人实施犯罪的人如何处理
①不适用死刑;
②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对于因为不满16周岁而不构成犯罪的人如何处理
不得采取刑罚的处罚措施,可以由政府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8、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有哪些
①不满14周岁的人;
②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经过法定程序鉴定后,不负刑事责任。但应当责令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或治疗,必要时由政府强制医疗。
9、已满75周岁的老人犯罪如何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对于犯罪时已满75周岁者,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从宽规则有所不同。
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醉酒的人在无意识的情况犯罪,影响刑事责任能力吗
醉酒状态的人在无意识的情况下犯罪,不影响其应付刑事责任能力,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11、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
关键看其实施犯罪行为当时是否处于精神病发作期间,是则无责,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否则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犯罪则全责,应负刑事责任。
1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