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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和黍有什么区别,现在市场上价格是多少?

来源:www.muyeseed.com   时间:2022-12-10 21:49   点击:85  编辑:admin   手机版

诗经》中常常黍稷连称,周族的祖先称后稷,稷成为百谷之长。出土的甲骨文卜辞中黍的出现次数很多,黄河流域出土的新石器时代谷物遗存中又以粟最多。黍和稷到底是同一种作物或两种不同的作物?千余年来文献中一直争辩不休。以稷为粟和以稷为黍的,各自引经据典,互相辨驳,积累的文字,令人目眩,而且枝节横生,又有以稷为高梁的插曲,附和者都是经学大师、训诂名家。除以稷为高梁已遭摈弃外,稷即粟和稷乃黍(])的争论仍未结束,就其影响来说,似还以稷黍(])说占优势。如果稷即](也即])是正确的,就不必浪费笔墨,再展开辩论,如果稷](黍)说是不正确的,总不能听其以讹传讹应该还其本来面目。稷总不能既是](黍),又是粟,任人各取所需,那会带来很多问题,比如博物馆或展览会上介绍古代的农作物,说黍即稷或说稷是粟就会给参观者灌输完全不同的概念;写农业史的文章或教材讲义也会碰到这个问题。至于学术上探讨古代的作物起源、种类,编写中国植物志之类的专书等等,都不能避开这个问题。所以澄清这个问题,并非钻牛角尖,还是有其现实意义的。笔者是主张稷即粟的,以下就展开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以就正于农学界。

一、 黍稷的植物分类地位、形态特性及其有关文字

前人辨黍稷的文章限于历史条件,不讲形态分类,一味地引经据典或辗转相引,重复繁琐,令人生畏。现在我们有条件,应该改变一下方式。首先,我们可以明确,“黍”在植物分类上属禾本科的“黍属”(Panicum),栽培黍的学名是Panicum miliaceum.“粟”在植物分类上属禾本科的“狗尾草属”(Setaria),栽培粟的学名是Setaria italica. 二者是两个不同“属” (genus)的作物。但二者在栽培条件的需要方面非常相似,地理分布也很一致。古籍上有关黍和稷的名称(文字)很多,为了避免重复征引,现将它们简化列表绘图如下(表1)。

表1 黍和粟的植物形态及其有关文字

――――|黍 Panicum miliaceum|粟 Setaria italica

植物形态|甲骨文(图略)|甲骨文(图略)

有关文字|黍,],稷,*[原字麻下加黍],糜子,(黑黍),y(一稃二米)|禾,粟,稷,谷,粱,粢,秫(黏粟),*[原字麻下加黍](赤苗粟),芑(白苗粟)、}

上表及附图是本文的开场白,以代替繁琐的文字引述,目的在说明:(1)黍及禾(粟)从甲骨文起即区分得很清楚,争论的双方在这一点上完全认识一致。(2)问题出在稷上,主张以稷为黍的,把稷归入黍一边,以稷为粟者,把稷列入禾粟一边。(3)黍和禾粟各自还有其他的同义词、别称、类型称呼等,双方基本上也没有分歧。以下先就黍稷的历史作一些回顾。

二、 南北朝以前对黍稷的理解和现代对黍稷的理解

为了尽量减少引经据典,现将北魏《齐民要术》以前古籍上对黍稷的注释举例归纳成表2。

表2 北魏以前对黍和稷的解释

朝代|作者|著作|主要解释

战国|孟子门人|《孟子・滕文公》|“礼曰;诸侯助耕,以供粢盛。”东汉・赵歧注:“粢,稷。”

战国|――|《穆天子传》|“膜稷三十车。”东晋・郭璞注:“稷,粢也。膜,未闻。”

西汉|戴圣编|《礼记・月令》|“孟春之月,…行冬令,…首种不入。”东汉・郑玄注:“首种谓稷。”

西汉(?)|――|《尔雅・释草》|“粢,稷。”西汉・犍为舍人注:“粢,一名稷。稷,粟也。今江东呼粟为稷也。”东晋・郭璞注同。

东汉|许慎|《说文》|“稷,}也。”“},稷也。”

“],*[原字麻下加黍]也。”“},]也。”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详见“种谷第三”:“谷,稷也,名粟。”“黍]第四”将黍]同谷(稷)分开叙述

从表2可见,在北魏以前,汉晋的注释家都释稷为粟,并无分歧。但是试看现代辞书中对黍稷的解释却迥然不同,变成了黍即是稷(表3)。

黍稷问题并不限于国内,近年来国外发表的论文中涉及黍稷的,也多有类似的纷歧(详后)。

将表3同表2比较,可见在两汉时期认识一致的稷即粟,到了现代的工具辞书中,变成稷黍是同一作物了。表3中1~8代表国内外不同类型的辞书工具书,它们对稷的解释都一致,其根据也都相同,主要来自《本草纲目》(直接或间接的)。9~11这三种辞书采取了兼收并蓄的办法,即作黍解,不加判断,但都倾向于稷黍在前,稷粟在后。

表3现代辞书中对黍和稷的解释举例

序|辞书名称|对黍稷的解释和主要根据

1|《中国高等植物图谱》(第5册,1976,科学)| Panicum稷属Panicum miliaceum黍,稷,糜子Setaria italica 小米,粱,粟,谷子(据2)

2|《经济植物学》(胡先X著,1953,中华)|以稷为黍,称散穗型的黍为稷型;侧穗型的黍为黍型,密穗型的黍为穗黍型。主要据《本草纲目》

3|《英汉拉丁植物名称》(1961年,科学)|Broom corn millet为黍,稷,学名P. miliaceum

4|《植物名汇》(日)|以稷为黍,P. miliaceum据《本草纲目》

5|《植物图鉴》(日)|以稷为黍,P. miliaceum据《本草纲目》

6|旧《辞海》(中华,1939)|以稷为黍,P. miliaceum据《本草纲目》

7|《当代汉英词典》|译稷为Panicle millet,相当于黍

8|《英汉农业科技词典》(农业出版社,1976)|译Broom corn millet为黍,稷,学名为P. miliaceum

9|新《辞海》(中华,1979)|释稷为:(1)黍的一个变种,据《本草纲目》;

(2)粟的别称,据《尔雅》孙炎注;

(3)一说高梁,据《九谷考》

10|《中华大词典》|释稷为:(1)},}即],一名粢,又谓之糜;

(2)粟,据《尔雅》犍为舍人注

11|《新华字典》|稷:“古代一种粮食作物,有的书说是黍属,有的书说是粟(谷子)。”

三、 以稷为](黍)的文献概况

李时珍是历史上的伟大植物学家,《本草纲目》是权威的著作,后人引用并相信《本草纲目》对黍稷的解释是容易理解的。但是李时珍以稷为黍并非他的首创,他也是有来源和依据的,这就有必要把历史上以稷为黍的诸家观点加以回顾,为避免冗长摘引,仍采用列表的方式如下(表4)。

表4:历史上以稷为黍的观点

朝代 作者 著作 主要依据

梁 陶弘景 《名医别录》(原书佚) “稷米亦不识,书记多云黍与稷相似。”

唐 苏恭 《唐本草注》(原书佚) “稷即]也,今梦人谓之稷,关中谓之糜。”“陶引诗云:稷恐与黍相似,斯益得之矣。”

南唐 徐锴 《说文系传》 “]即稷,一名粢,亦作*[原字齐字下二横改禾]……”

宋 苏颂 《图经本草》(原书佚) “稷米,今所谓]米也。”

宋 沈括 《梦溪笔谈》 “稷,乃今之]也,齐晋之人谓即、积皆曰祭,乃其土音,无他义也。”

宋 蔡卞 《毛诗名物解》 “稷,祭也,所以祭,故谓之]。”

宋 寇宗] 《本草衍义》 “稷米,今谓之]米。”

宋 郑樵 《通志》 “稷,苗穗似芦……今人谓之]。尔雅以粢为稷,误也。”

宋 罗愿 《尔雅翼》 “然则稷也,粢也,]也,特语音有轻重耳。”

宋 王应麟 《急救篇》补注 “稷,又名为]。”据徐锴说文系传

明 陈嘉谟 《本草蒙荃》 “稷米亦甚香美,苗P与黍相同……南人名]。”

明 李时珍 《本草纲目》 “稷与黍一类二种也。黏者为黍,不黏者为稷。稷可作饭,黍可酿酒。”另外,专有一段文字描述黍(稷)和粟的形态区别。

明 赵南星 《上医本草》 “稷,一名],又名粢。”

明 王圻 《三才图会》 “稷米,今所谓]米也……关西谓之糜,冀州谓之*[原字麻下加黍],皆一物也。”

明 王象晋 群芳谱 “稷,一名],一名粢。”

清 方以智 《通雅》 “]即稷”据梦溪笔谈。

清 汪灏 《广群芳谱》 “稷,一名],一名粢。”

清 查彬 《采芳随笔》 “稷,一名],同声,实一物也。”

清 张伯烈 《正字通》 “]音霁。稷别名。齐晋人读即积为],呼稷为],语言虽殊,实一物也。”

清 高承炳 《本草简明图说》 “稷名],亦曰粢……南人谓蔗]是也。”

清 吴其浚 《植物名实图考》 “稷则通呼为糜,亦曰]……与唐本草符。”

民国 丁惟汾 《释黍稷》 “黏者为黍,不黏者为稷。稷不黏,故又谓之]。黍稷本一名,因其有黏有],遂别之为二名矣。”

从表4的材料看,最早怀疑稷非粟的是南朝的陶弘景,但他只是怀疑,并没有提出论证,到了唐代苏恭才首先提出“稷即]也”,并引陶弘景的话来肯定自己的论点,而陶弘景并没有肯定稷即],经苏恭这一引,把陶弘景也说成稷即]了。此后,如表中的徐锴、苏颂、沈括、蔡卞等都只是重复稷即]的话而没有增加新的论证材料。郑樵进一步说《尔雅》以粢为稷是“误也”,可并没有说出误的道理。直至明代李时珍,以他广博的植物学知识对于稷即]的论点加以展开、补充。首先,李时珍提出黏者为黍,不黏者为稷的区别,成为后人引证的依据。其实,谷类作物的籽粒有黏(即秫或糯)和(非糯)的区别早在《诗经》中已经提到。黍当然也有黏和不黏的类型,黍属于黏性是《诗经》和甲骨文中就明确的(酿酒),问题不在黏与不黏,而在于不黏者到底是]或是稷?李时珍只说不黏者为稷,不提],骤一看,给人以区分有理、较之以前的文献有耳目一新的印象。所以这一观点便成为后人引用的“有力”依据。同样,李时珍又从植物形态上对黍(包括]、稷)和粟的区别作了详细的描述(文长不俱引),[1] 因为他所描述的黍(]、稷)即相当于P. miliaceum,粟相当于S. italica(参阅表1附图),所以黍和粟的区别一清二楚,毫不混淆,这又成为后人引证黍即稷的权威材料。胡先X的《经济植物学》正是依据李时珍的论证再加以引伸(详下)。殊不知稷既然已戴上黍]的帽子,站在黍]一边,以此作形态上同粟的区分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如把稷放在粟一边,粟(稷)同黍]的区别同样是毫不混淆的。问题不在黍和粟的区别,问题在于稷到底是粟或是]?后人引用《本草纲目》时,忽略了这一点,实际上成为先入为主,以稷为黍,来论证与粟的区别,自以为论证正确。表4中从清代至民国主张以稷为]的论点。大抵重复沈括、苏恭、李时珍等人的稷]同音说,没有什么新的发展。

四、 宋以后重申稷是粟的文献概况

自从苏恭首先提出稷即]以后,历明清至现代附和的很多,已见表4举例。但是情况并非一边倒,重申稷应是粟的文献也不少,这里也举例列表如后(表5)。

表5中徐光启、陆陇其、崔述、邵晋涵、沈维钟等人辩稷即是粟非黍的论点是相当明确有力的,但对比表4中的人物,则可以看出除徐光启外,表5中的人物在学术地位声望上不及表4中的人物远甚,表4中的陶弘景、苏恭、李时珍是本草专家,社会影响大,郑樵、罗愿、王象晋、吴其浚等都是名著流传的知名人物,而徐光启又晚于李时珍,《农政全书》问世较迟,其流布也不及《本草纲目》之广。凡此种种,虽然重申稷是粟的论点甚强,影响却较微弱,主流仍旧是黍稷(])同物异称。这就是表3现代辞书中为什么大多数采用以稷为黍的历史根源。

胡先X是现代植物学家,胡氏在其《经济植物学》中把西方对黍的三种类型的学名给以中文的译名如下:

(1) Panicum milaceum var. effusum稷型

(圆锥果穗之枝向四面开张)

(2) Panicum milaceum var.contractum 黍型

(圆锥果穗向一面微俯)

(3) Panicum milaceum var.compactum穗黍型

(圆锥果穗紧密而且粗厚)

[这三种类型(或变种)在我国作物栽培学的书籍中分别称作(1)散穗型(2)侧穗型(3)密穗型,较以上译名为清楚]

胡氏这一译名的创拟显然受李时珍和吴其浚的影响。因为李时珍主张稷即黍,且其对黍和粟的形态描述完全与现代黍、粟的分类学名一致;而吴其浚在《植物名实图考》中绘有稷图,作散穗之黍,绘有黍图,作侧穗之黍,[2] 故胡氏以effusum为稷型,以 Contractum为黍型,对于Compactum则创为“穗黍型”。现代植物学辞书或专著中为什么都以稷为黍,译Panicum稷属,显然系循胡先X氏的观点。

表5 宋以后重申稷为粟的文献举例

朝代|作者|著作|主要依据

宋|邢m|《尔雅》疏|“粢者,稷也。……然则粢也,稷也,粟也,正是一物。”

元|畅师文|《农桑辑要》|转引《齐民要术》以稷为粟

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转引《齐民要术》以稷为粟

明|胡侍|《真珠船》|“余谓稷即粟米不须疑,本草误也。”(引郭璞文)

明|徐光启|《农政全书》|“古所谓黍,今亦称黍,或称黄米。]则黍之别种也。今人以音近,误称为稷。古所谓稷,通称为谷,或称粟。……]之苗、叶、穗与黍不异,经典初不及],然世农书辄以黍]别称,故]者,黍之别种也。”

清|陆陇其|《陆稼书文》黍稷辨

(1) |真定府志:“今俗所谓小米者,稷也;所谓黄米者,黍也。”

(2) 以生命力为黍是“相沿之讹,非一日矣。”

清|崔述|《稷]辨》

(1) |引《国语・鲁语》韦昭注:“莠草似稷而无实。”“今莠草正似谷,绝不似黍。”

(2) 四书有稷无]

(3) 稷]音近相误

(4) 引《陆稼书文》

清|陈梦雷|《古今图集成》草木典

|稷部及粟部绘有稷、粟图,相当于是S. italica,黍部绘有黍图,同现今年P. miliaceum(但文献摘录上混淆不清)

清|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引争就篇・颜师古注:“稷、粟一种,但二名耳。”

清|邵晋涵|《尔雅正义》

|“前人释稷多异说。以今验之,即北方所谓稷米也。《淮南时则训》“首稼不入”,高诱注:“百谷唯稷先种,故曰首稼……稷,五谷之长,故立稷而祭之也。”

清|钮树玉|《说文段注订》|批评《九谷考》的错误,同意《尔雅》释草注及《急就篇》颜师古注

清|徐承庆|《说文解字匡谬》|“今北方呼稷为谷子,其米为小米,犹古人以稷为粟也。”引邵晋涵见解

清|邹汉勋|《南高平物产记》|“诸家所说,黍]一类二种,……本草拾遗谓]即稷,非。”

清|沈维钟|《夏小正汇考》|“自唐人误以]为稷,于是稷几为不黏之黍。不知稷即今小米,不黏者称稷,黏者称秫,其穗丰茸而俯偃,黍则粟粒如小麦,其穗疏散而舒扬。”

民国|高润生|《尔雅谷名考》|“稷,一名粢……即今之谷子也。或以为麦,或以为黍,或以为*[原字麻下加黍],或以为高粱,皆非是。”该书有正确而详尽的论证。

五、 建国以来黍稷问题的动向

建国以来,农史学界对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黍稷分歧,希望加以澄清,陆续有人撰文讨论这个问题。如同历史上分歧一样,有人主张稷即](黍),另有人重申稷是粟。还有一些学者并不讨论黍稷问题,但在他们的文章中涉及黍和稷时,有作者自己的观点。辩论的双方,所提出的论点较历史上各有发展,有的甚为详备,现将这些动向举例列在表6。

表6 建国以来黍稷问题的动向[3]

作者|著作|主要论点

齐思和|《毛诗谷名考》(《中国史探索》1981)

(1) |以稷为],始于唐苏恭;(2)稷讹为],由于音近;(3)稷可能是周人图腾;(4)考古出土中有粟;(5)程瑶田以稷为高粱有十大错误

邹树文|《诗经黍稷辨》(《农史研究集刊》第二册,1960)

(1) |晋以前稷即粟不误;(2)陶弘景首提黍稷相似之误;(3)唐本草造成稷即]之始误;(4)指出李时珍的若干错误

段熙仲|《据三礼说黍非稷》(《农史研究集刊》第二册,1960)

(1) |周礼贵人食黍粱,***食稷,可证黍稷非一物;(2)仪礼中黍稷陈列位置有别,可证黍稷非一物;(3)礼记所述也可证黍稷非一物

万国鼎|《申论稷是谷子》(《中国农报》1962,7期)

(1) |考古发掘以粟为主;(2)春秋、左转载豫鲁一带主食为谷子;(3)甲骨文黍、稷字形不同;(4)稷]在一些地方音近;(5)李时珍沿唐本草之误

夏纬瑛|《周礼书中有关农业条文的解释》

(1) |唐以前未见以稷为];(2)唐以后误以稷为]触目皆是

昝维廉|《正视我国古代的五谷》|该文列举十二点理由指出黍与稷之不同,不应混淆,详见《农业考古》1982,2期

刘毓|《诗经时代黍稷辨》(《农史研究集刊》第二册,1960)

(1) |西周,春秋的主粮为黍;战国为菽粟;秦汉为粟麦;(2)稷粟不是同一作物,黍稷同是嘉谷

胡锡文|《〈对谷子即稷〉的商榷》(《中国农报》1962,7期)

|(1)]即粟是魏晋训诂家引起的混淆;(2)唐以后才得到澄清;(3)李时珍从植物特征明稷杰非同物;(4)谷子(粟)是战国时才发展起来;(5)诗经“黍稷重c,禾麻菽麦”可知稷非禾

王毓瑚|《我国自古以来的重要作物》(《农业考古》,1981,1期)|(1)元以前农书有谷子、粟而无稷;(2)以稷为粟是训诂经生的文字考证,本草医题以稷为糜子较可靠,(3)周族在陕西以黍起家,原来大约称黍为稷

表6中摘录的双方主要论点比较简略,有的可能不完整,详细的还要请查阅全文。表内以稷为黍的论文虽较少,但实际上流行的观点仍以稷为黍占优势(已见表3)。需要指出的是表中齐思和、邹树文等人的论点是相当详尽有力地重申了稷当是粟,但他们的论文发表在发行量极少的学术性刊物上,一般人不能看到,所以历史上遗留的稷为黍的影响仍占主流。

黍稷问题在国外研究论著中也同样存在两种见解,如许倬云(Cho-yun Hsu)、李惠林(Hui-ling Li)[4] 等以稷为粟,何炳棣( Ping-ti Ho)、W . Watson、C. W. Bishop等趋向于稷为黍。[5] 其根源都来自国内文献。

六、 稷问题的我见

笔者在叙述个人的观点以前,不能不回顾一下文献,理一理纷歧的来龙去脉。由于头绪太多,就抓主要矛盾,把一些次要的纷歧略去(比如粢是粟或是]的问题,*[原字麻下加黍]的区别问题,}和]混淆问题,粱的问题等),因为只要黍和稷的总是解决,这些派生的问题也容易迎刃而解,如果黍和稷未能认识一致再把这些问题牵扯进去,治丝愈紊,徒增纷扰。此外,在黍稷争辨中枝节横生的,如以稷为高粱,因齐思和论文已指出其十大错误,[6] 这里也不再提及。这样考虑的结果,归纳成上面的六个表,以最简要地交代黍稷问题的背景和来龙去脉。在此基础上再谈谈笔者对黍稷问题的意见,有些是有前人论点上再加以补充阐发,也有一些是前人未曾提及的。

(一) 从“五谷”和“首种”看黍稷 “五谷”是自从《孟子》以来古籍上经常提到的五种主要粮食作物。尽管“五谷的名称略有出入(一作稻、黍、稷、麦、菽,一作麻、黍、稷、麦、菽),只是稻和麻的不同,黍稷始终一样。如果稷即黍,那么“五谷”变成“四谷”了。如果说古代并没有现代植物分类的概念,可以把黏性的黍和非黏性的稷(])视为两类作物,那么,把粟这个最重要而普遍的作物排除在五谷以外,是合乎逻辑的吗?董仲舒说:“《春秋》……禾也。”[7] 这里董仲舒把麦和禾作为五谷中的两种最重要的粮食作物,禾是粟不是黍这是从无纷歧的,如果稷不是粟,而是黍],那么董仲舒这话也错了,可能吗?以稷为](黍)的文献中大抵避而不谈“五谷”,是其论点的最薄弱环节,说五谷中不包括粟这是无论如何不能自圆其说的。

稷又称百谷之长,《礼记・月令》称稷为“首种”,《淮南子・时则训》则称“首稼”。郑玄注(表2)说首种是指稷(粟)是正确的。所谓首种或首稼意指为首的最重要的粮食作物,当然也是栽培面积最大的作物,如果气候条件不利于首种的播种,对民生的影响也最大。这本来是容易理解的,可是一些以稷为黍的学者却用播种期早晚来解释首种,说黍的播种期早于粟,所以稷不是粟而是黍。如所周知,各种作物在一年中各有其合适的播种期,有春播、夏播、秋播的,如果播种期最早就最重要,就是首种,那么麦子迟至秋播岂非最为次要?又怎样理解董仲舒“以此见圣人于五谷最重麦和禾也”?

与稷紧密相关的是对后稷的理解,后稷作为周族的祖先传说中是发明种植的能手。对于后稷其人的记述,争论的双方并无纷歧,问题仍旧是稷代表什么作物?王毓瑚、何炳棣[8] 等强调黍的生育期短,比粟更耐旱耐瘠,与杂草的竞争能力强,适于陕西、山西一带的自然条件,所以后稷是种黍的祖先,周族是以种黍起家,“原来大约称黍为稷”。但是这个论点却忽视了粟也是耐旱的作物,黍稷(粟)连称是因为事实上这两种作物的种植分布地区是一致的,至于说黍原来大约叫作稷是没有论证的臆测,反之,地下谷的,至于说黍原来大约叫作稷是没有论证的臆测,反之,地下谷物遗存的出土却表明大量种植的是粟不是黍(详下)。

(二) 从考古发掘和作物驯化看黍稷 建国以来,新石器时代遗址的考古发掘带来前所未有的丰富地下实物资料,是澄清黍稷争论的有力依据。据笔者不完全统计,黄河流域新石器遗址出土炭化粟的有十多处(限于公开报告的),自西至东有甘肃临洮、玉门、永靖、青海乐都,陕西宝鸡、西安半坡、华县,山西万荣,河南陕县、临汝、郑州及山东胶县等,最集中的正是周族祖先(后稷)活动的地区。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半坡115号地窖,保存的粟竟有数斗之多。至于出土的黍则少得多,只有黑龙江宁安县东康遗址有粟和黍的遗存,经过鉴定分别属于S. italica 和P. miliaceum。[9] 以前山西万荣荆村遗址曾报导出土有粟和黍,但对黍还有不同看法,黄其煦对此有详细论述。[10]

主张稷为黍的刘毓、胡锡文等[11] 根据文献记载的趋势分析,指出西周春秋时期的主要粮食是黍稷(]),战国时期的主要粮食转变为菽粟,秦汉时期为粟麦。这种区分是人为、臆断的。没有考虑出土的考古材料,又先入为主地排除稷是粟,所以把粟的主粮地位硬给切断了,推迟到战国。现在考古资料把粟的驯化栽培历史推前到8000年前,[12] 则是以前主张稷黍为同一作物的诸多作者所不能预料。同样,说周族是种黍(稷)起家,并不能从考古发掘上得到印证,反而为考古发掘所否定了。正因为粟是主粮,所以甲骨文的禾(代表粟的植株形态)成为一切禾谷类作物(稷、黍、稻等)及其器官(穗、M、m等)文字的部首。

有关粟的驯化起源,国际上自从瓦维洛夫提出世界作物的八大起源中心以来,虽然屡经修正补充[13] ,中国粟菽一直是世界公认的起源中心。西欧栽培的粟系经西亚传过去。至于黍的起源则较为纷歧,一般认为在中亚及东地中海,最早出土的黍粒在希腊的Argissa,时间约距今7950~6850年。[14] 因为黍特别耐旱、需水量少,适合这一带干旱、雨季短、土壤瘠的自然气候环境。另一方面,文献上也认为中国黍栽培历史悠久,是黍的初级中心。[15] 可见,把黍说成最适于黄土高原栽培的观点是不全面的,因为黍还能在比黄土高原更严酷的条件下栽培,而黄土高原既适于黍也适于粟的栽培,硬把粟排除在外,只是从以稷为黍的框架中推论出来的观点。

现代关于作物遗传驯化的研究都认为一种野生植物在驯化栽培的过程中会产生野生型的该作物的伴生杂草。这种伴生杂草被认为是栽培种与野生祖先种的“渐渗杂交”(introgression)的产物。证之古籍记载,粟(稷)和黍(])各有其伴生杂草,粟的伴生杂草是莠(S. viridis):“恶莠恐其乱苗也”,孟子这里说的苗即禾苗。黍的伴生杂草称稂(P. spontaneum),又称v、*[原字左黍右卑],《说文》:“*[原字左黍右卑],黍属也”。 段玉裁注:“*[原字左黍右卑]之于黍,犹稗之于禾也”。程瑶田《九谷考》也说:“余目验之,穗与谷皆如黍”。古籍中既有黍稷连称,也有稂莠并举,如《诗・小雅》:“不稂不莠”,《国语・鲁语上》说仲孙它生活俭朴,“马饩不过稂莠”。据韦昭注:“莠似稷而无实”。据此等等,[16] 既然黍稷连称和稂莠并举,两两对应,而稂和莠是黍属和狗尾草属各自对应于黍和稷(粟)的伴生杂草。这里的稷总不能说成是非黏性的黍吧!

(三) 从农学家和本草学者看黍稷 本文表2、4、5中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即以稷]为同物的都是本草专家或植物专家如陶弘景、苏恭、李时珍、王象晋等。再,就是一些训诂家。以稷粟为同物的则多为农学家如贾勰、畅师文、鲁明善、徐光启等。再,就是一些考证有力名望较小的人。以稷]同音所以同物的文献,都没有对贾思勰、徐光启等的论点加以评驳。直至近人论证中感到不能回避这个问题,才有所涉及。如王毓瑚先生的论文中即指出贾思勰以稷为粟是“显然受了汉儒训诂的拘束或者说压力”。说贾思勰“表示他并非敢于违背汉儒训诂的正统……仿佛使人感到他颇有难言之隐似的……”[17] 对于徐光启的评论是:“他显然是想为北方的谷子正名,从而陷入了经师训诂的泥淖而没有挣脱出来。”以上这两段引文是结论性的,给人的印象是,汉儒的以稷为粟是一种强有力的训诂“正统”,也即泥淖,凡是同意汉儒注释的,便是受压力,陷入泥淖。这显然没有说服力,更没有真正理解贾思勰和徐光启的正确立论。汉儒的训诂固然有迂腐谬误之处,但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犍为舍人、赵岐等离《诗经》时代比我们后人早一二千年,那时候在客观上没有黍稷纷歧的争论,大家都熟悉黍稷,他们注释起来自然很简单,这一点应该首先看到。正如吴其浚所说:“汉儒家多西北,且尝躬耕。其于黍种盖习见,以为人人皆知,无烦训诂。故郑氏三礼注诗笺,独不详稷之形状。”[18] 王毓瑚先生的文中说“汉代经师随便把它(稷)注释成粟”是不公允的。清代的考据训诂之学大盛,斐然可观,以黍稷问题来说,程瑶田的《九谷考》无疑是权威之作,但是程氏考来考去把稷考成高粱,成为笑话。可是同意程氏观点的都是训诂名家,如段玉裁称赞说:“按程氏九谷考至为精析……其言汉蜀粱为稷,而稷为秫:(即高粱)……真可谓拨云雾而睹青天!”其他如孙诒让(《周礼正义》)、刘宝楠(《释谷》)、包世臣(《齐民四术》)等都同意程氏的考证(不俱引)。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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