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动物防疫法规定畜禽养殖场应具备什么条件

来源:www.muyeseed.com   时间:2021-08-16 07:07   点击:144  编辑:yyzn   手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动物饲养场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1)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2)畜(禽)舍的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3)有患病动物隔离圈舍和病死动物、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4)有专职防治人员;(5)出入口设有隔离和消毒设施、设备;(6)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7)防疫制度健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